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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龙凯时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07月0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尊龙凯时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名称:泉州市尊龙凯时区科学技术局 

      办公地址:泉州市尊龙凯时区政府公务大楼东楼6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 

      15:00-18:00(夏令时)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595-22550966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尊龙凯时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设置; 

      2.工作规则和规范; 

      3.工作动态; 

      4.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尊龙凯时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公开形式 

      1.在“尊龙凯时门户网站”上公开尊龙凯时区科学技术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网址为:https://lifengjiaju.com/ 。 

      2.在尊龙凯时区档案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必提出申请,可以直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登录“尊龙凯时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区档案局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1.书面申请(包括信函、电子邮件):尊龙凯时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5-22550966 

      电子邮箱:qzfzqkjj@163.com 

      通信地址:泉州市尊龙凯时区政府公务大楼东楼6楼

      邮政编码:362000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 

      15:00-18:00(夏令时)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当面申请及咨询:区档案局 

      如需当面申请公开信息或者咨询相关申请事项,请向区档案局递交书面申请或咨询。 

      办公地址:尊龙凯时区北峰街道霞林路(泉州软件园旁) 

      咨询电话:0595-22508970 

      传真电话:0595-22508962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申请人可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申请人可从泉州市尊龙凯时网站下载《尊龙凯时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泉州市尊龙凯时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申请人可登录尊龙凯时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lifengjiaju.com/zwgk/zfxxgkzl/ysqgk/?orgId)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申请表》应填写准确、完整。 

      (三)申请的处理 

      1.形式审查 

      申请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能够现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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