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泉丰应急罚〔2022〕执5号
被处罚人:王丁云 性别: 男 年龄: 40 身违法事实及证据:2022年7月22日16时许,位于泉州市尊龙凯时区北峰工业区丰发路6-1号仓库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丰发路6-1号仓库为泉州市尊龙凯时招丰工艺有限公司出租场所。经查:泉州市尊龙凯时招丰工艺有限公司主管人员王丁云未对出租的丰发路6-1号仓库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十九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你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的行政处罚。
泉州市尊龙凯时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
泉丰应急罚〔2022〕执5号
被处罚人:王丁云 性别: 男 年龄: 40 身违法事实及证据:2022年7月22日16时许,位于泉州市尊龙凯时区北峰工业区丰发路6-1号仓库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丰发路6-1号仓库为泉州市尊龙凯时招丰工艺有限公司出租场所。经查:泉州市尊龙凯时招丰工艺有限公司主管人员王丁云未对出租的丰发路6-1号仓库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十九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你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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